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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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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771-6306381,0771-6306383

官方网址:http://www.gxevc.com https://www.gxevc.com/zs/

2019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785 收藏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35号)和《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9]1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制定2019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学院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11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2号

学院网站:www.gxevc.com

咨询QQ:512398815、75536821、523979093

招生热线:0771-6306381(兼传真)、6306382、6306383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物价部门审批、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网上申请→网上确认→确认表和准考证打印

(二)申报时间

3月13日--4月20日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直接登陆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进行申报

方法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报考通道”栏进入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报名网站(http://zsbm.gxevc.com/)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通过智能手机登录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四:微信关注“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网上申报—考生申报

温馨提醒: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四)免费优惠

报考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一律免收申报考试费。 

(五)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在平台中点击确认。

五、测试

(一)现场交验材料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前,须按规定时间到本考点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复印件,验原件;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考生参加测试

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时间:2019年4月中旬(根据各考点申报情况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或中学所在地考点

在全区14个地市(南宁、柳州、桂林、来宾、贵港、玉林、梧州、贺州、百色、河池、崇左、北海、钦州、防城港)设置测试考点,考生到指定的考区和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六、填报志愿

2019年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填报院校和专业。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8—10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投档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第四志愿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5月15日10:00至16日9: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四)录取名单公示

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于5月21-30日在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公示2019年单招录取名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

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七)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八)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9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九、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符合当地贷款要求的学生方可享受)

(二)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香港城大-复旦DBA2019博士班自强奖助学金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院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或零学费入学(来校后通过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挣取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十、注意事项

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二、本简章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