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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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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nbu.edu.cn/ http://zsb.nbu.edu.cn

关于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审核结果查询、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时间: 2021-03-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12 收藏

各位考生:

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40名,其中非师范类175名,师范类245名,中外合作类20名。

今年,我校共收到报名材料12496份,其中非师范类4833份(包含特长生149份),师范类7478份(包含特长生249份),中外合作类185份(包含特长生7份)。

一.评审规则

资格评审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1.对于符合非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不多于各类别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各类别报名数大于计划数6倍(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排序;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5)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对于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直接获得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二.入围条件

经过专家评审,共有3058名考生的报名材料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参加综合测试资格,其中非师范类1208名(包含特长生115名),师范类1725名(包含特长生193名),中外合作类125名(包含特长生5名)。

非师范类、师范类、中外合作类非特长生入围条件

排序方法

非师范类

师范类

中外合作类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最低分

92

90

80

学考A等科目数

6A

5A

2A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26

26

26

语文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8

10

8

数学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8

8

10

外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10

8

8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

1.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3月30日下午15:00

2.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方式:登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在考生“书面评审结果”状态中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3.网上缴费

(1)缴费金额:140元/人

(2)缴费对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

(3)若使用银行卡缴费,网上缴费最后一步请务必点击“返回商户”按钮。

(4)系统于3月30日下午15:00准时关闭,请考生务必在该时段内完成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5)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测试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4月9日下午15:00

五.综合测试时间

非师范类、中外合作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师范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

具体要求及安排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即将发布的《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公告》。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7600233,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00——16:30。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