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我院2019年拟在浙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的说明》
转发《关于公布我院2019年拟在浙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的说明》
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关规定要求,我院汇总、整理了2019年拟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所报送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2门或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2.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由高校参照本科专业选考科目指引,结合2017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
2019年实际招生时,根据各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会有微调,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3.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涵盖1383所高校、2.63万个专业(类)。其中,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1门的占6.8%,2门的占8.8%,3门的占23.3%,不限的占61.1%。与2017年招生相比,2019年部分高校对培养要求明确、与中学所学科目关联度较高的专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选考科目要求,因此将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确定为1门或2门的专业有所增加,分别提高2.0、1.1个百分点;对基础素养要求比较宽泛的专业则适当放宽了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提高了6.9个百分点。
4.各科目可报专业范围均有所扩大。平均增幅为3.16个百分点。可报专业最多的仍是物理,可填报93.5%的专业,第二位的仍是化学,可填报85.5%的专业。考生选考任何三个科目,至少可填报67.7 %专业,比2017年提高1.0个百分点。
5.高校各专业的介绍可通过登录相关高校官网查询。
6.目前我国尚无官方统一发布的全部专业学科排名。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状况,我们提供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网址。此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愿申请参加,并未覆盖全部高校,仅供考生参考。
(全文转自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