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2013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簡章
教育部院校代碼:10338
我校為教育部批准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高校
u 具有116年辦學歷史的浙江省重點建設大學
u 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準評估優秀
u 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
u 被列為“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
u 榮獲2011-2012全國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50強
u 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一、學校介紹
學校簡介
浙江理工大學是一所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理、工、文、藝、經、管、法、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浙江省屬重點建設大學。學校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積2100畝,擁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4.63億元,圖書館藏書(含電子圖書)近300萬冊、中外期刊4000餘種,是浙江省高校數字圖書館下沙高教園區分中心。學校現有59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學生2.6萬余人(含獨立學院),其中研究生2600余人。
百年學府 底蘊深厚
學校前身蠶學館創辦於1897年,是我國最早創辦的新學教育機構之一,1964年由國務院命名為浙江絲綢工學院,1999年更名為浙江工程學院,2004年定名為浙江理工大學。學校1959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6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19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教師800余人,正高職稱教師200余人,有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長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6人,國家“千人計畫”1人,國家“外專千人計畫”1人,省“千人計畫”3人,省特級專家2人,省級特聘教授7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7人,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40人,博士生導師53人,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59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教師30人,另聘有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為兼職教授170余人。
學科科研 成就顯著
學校擁有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2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1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6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含工程碩士、藝術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擁有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4個浙江省“重中之重”學科,1個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6個省部級研究平臺。
近幾年學校獲各類科研獎勵200余項,其中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6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魯迅文學獎1項,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1項,省部級獎勵120余項。科技工作綜合指標一直穩居浙江省屬高校前列。在人民網發佈的2009中國大學工學100強中,我校名列第87位;2010、2011中國大學國家重大技術發明獎排行榜中,我校分別位居第12位和第15位。
人才培養 碩果累累
學校擁有8個國家特色專業,9個省級優勢專業,15個省級重點專業(含建設),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5門國家精品課程,2門國家雙語教學示範課程,一批教學成果獲得國家和省部級獎勵。學校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競賽中連續七年被評為“全國高校優秀組織單位”,連續兩屆成為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高校發起單位。學生近三年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數學建模、電子設計、中國時裝設計“新人獎”等競賽中獲全國性獎項200余項。
近年來學校本科生錄取分數和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一直穩居省屬高校前列,獲評教育部2011-2012全國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50強,浙江省教育廳“就業工作先進單位”,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光華基金會“全國大學生創業教育示範高校”、“全國創業教育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稱號。在中國校友會網和21世紀人才報聯合發佈的“2009、2010中國大學生創業富豪榜”中,我校4名學生進入百強。
國際交流 走向世界
學校實施開放辦學,廣泛開展包括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師生互派、合作研究在內的多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丹麥、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和香港、臺灣地區的50餘所院校和科研機構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關係,國際化辦學趨勢日益明顯。每年除選派教師出國進修、講學、合作科研及參加其他學術活動外,學校還專門設立“出國(境)交流學習資助基金”,用以資助校際交流學習專案的學生赴國(境)外交流學習或攻讀學位。
學校同時具有外國留學生和華僑、港澳臺學生的招生資格,被列為“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
獎助學金 體系完善
學校獎助學體系健全,按有關規定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還設有紡織之光獎學金、香港桑麻基金會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及單位或個人設立的社會獎、助學金20餘種。在校學生獲得各類獎學金的比例超過50%。
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建立“六位一體”的助困幫扶體系,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補助、學費減免等方式做到及時幫扶、應助盡助,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困難。並通過開展自強自立十佳大學生評選活動等,鼓勵學生自助助人、自強自立。
二、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方向) | 學制 | 類別 | 科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資訊與計算科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應用化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材料化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應用物理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應用心理學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包裝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輕化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紡織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電腦科學與技術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電子資訊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通信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數位媒體技術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機械電子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工業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電子工程及其自動化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自動化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建築學 | 5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土木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工程管理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風景園林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生物技術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生物制藥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工業設計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電子商務 | 4 | 普通類 | 理工農醫類 |
經濟學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經濟統計學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會計學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工商管理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人力資源管理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市場行銷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法學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社會工作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公共事業管理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行政管理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英語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日語 | 4 | 普通類 | 文理兼類 |
傳播學 | 4 | 普通類 | 文史類 |
廣告學 | 4 | 普通類 | 文史類 |
漢語言文學 | 4 | 普通類 | 文史類 |
動畫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美術學(商業插畫)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視覺傳達設計(廣告設計方向)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環境設計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產品設計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方向)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飾品設計方向)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服裝與服飾設計(人物形象設計方向)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表演(時裝表演藝術) | 4 | 藝術類 | 文理兼類 |
全部按專業招生,進校後歸入所屬專業類進校同時課程學習。
三、招生計畫
根據報考人數調整招生計畫。
四、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報名時間、地點、填報志願和考試等情況
請諮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1203室),郵遞區號:510631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cogd.edu.cn
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http://www.gatzs.com.cn/gatpz
六、藝術類專業報名和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學生除參加華僑、港澳臺學生聯合招生文化考試外,還須參加我校藝術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考生就近于2013年2月27日之前到我校在全國設立的考點中參加專業校考,具體考點資訊請參看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
七、錄取辦法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規定進行錄取。
八、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5號·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310018
電話:0571-86843333
傳真:0571-86843999
招生資訊網:http://zs.zstu.edu.cn
E-mail:zsbnews@zstu.edu.cn
以上內容如與教育部、省有關檔不符,以教育部、省有關文件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