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我省通过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轮征求意见,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台了《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统一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围绕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同时针对当前艺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
一是在定位布局方面,将推动高校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要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加强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推动高校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考试评价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美术、书法等其他艺术类专业,推进省级统考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考试组织管理方面,完善考评人员遴选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关于省级统考,改进的举措主要有哪些?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一是江西省从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形成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的格局(各统考科类对应招生专业、统考科目、科目分值将另行通知)。不再组织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省级统考,该类别下有关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并入其他类中。对个别生源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将视情况采取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二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制定发布各专业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加强评卷(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三是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命题、制卷、保管、组考等各环节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五、对于校考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提出哪些规范性要求?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省内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高校及专业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六、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录取环节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从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在江西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七、不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哪些?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录取?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八、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有什么改变?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将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适当降低要求),进一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引导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学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江西省高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九、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否还在高校招生环节选拔?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十、如何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针对艺考招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
二是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推进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在课程设置、基本训练、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成绩查询、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五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招生考试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招考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