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入围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制订的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经学校三位一体领导小组集体审定,以下考生获得入围资格(见附件)。
拟入围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7日-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入围名单有异议,请联系0571-85070165(校招就处)、85070100(校纪检监察室)。
表1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考生成绩分布(不含缺考)
序号 |
类别 |
90以上(含) |
80~90(不含) |
80分以下 |
1 |
科技类 |
173 |
398 |
165 |
2 |
商科类 |
89 |
210 |
74 |
表2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考生平均分(不含缺考)
类别 |
综合面试平均 |
科技类 |
84.36 |
商科类 |
85.24 |
满分 |
100 |
录取原则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考试,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二、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不同报考类别的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在同一报考类别内的专业,填报志愿时只要符合相应选考科目的专业均允许填报。
三、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各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公式:
1个A=15分,1个B=10分,1个C=5分,D不计分,总分150分。
以上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据高考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高考总分的排序规则依据浙江省排序规则,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折算后同分依据A的数目多少排序。
一、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同一招生类别中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满专业,直至额满(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及外语单科要求)。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按报考类别)的110%(按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录取阶段外语单科及选考科目成绩要求
报考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机械类(中德2+3联合培养)、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机器人工程(中澳2+2联合培养)、国际商务(中澳2+2联合培养)、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报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特别说明:入围的考生意味着在高考以后填报志愿的时候,有资格填报在提前批填报学校的三位一体招生专业,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另外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在同一报考类别内的专业,只要符合相应选考科目的专业均允许填报。我校在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专业,专业间 没有极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喜好依次填报类别内的专业。
浙江科技学院招就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