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时间: 2009-05-1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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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院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执行。
2、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介入招生工作。
4、本提示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高职(专科)招生。
5、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委员会对本提示具有解释权,本提示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