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层次、办学类型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依托衡阳师范学院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二、招生专业、培养目标
学院2021年从教育部备案的36个本科专业中遴选具有深厚办学历史、社会需求大且有办学特色的18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是:法学、财务管理、经济学、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以文、理学科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主,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专业交叉渗透的专业体系。
学院以“尚学、向善,求实、求真”为理念,内涵建设与转型发展并举,狠抓学生管理,突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突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的同时注重其他类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
三、学制、学历和学位证书
标准学制:四年;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范围和收费标准
(一)招生计划:1300名
(二)招生范围:面向湖南、辽宁、广东、江西、海南、福建、安徽、湖北、新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其中湖南省外招生计划119人,湖南省招生计划1181人。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最新收费标准。
五、报考条件与志愿填报
考生2021年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院所在的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在各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六、录取及有关要求
(一)学院原则上按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二)录取时,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市、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或上线考生全部投档的省份,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结合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录取,则实行调剂录取,学院会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尽量满足考生的调剂意愿,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我院公布的联系方式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六)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测量类、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八)录取新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九)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21008)
联系电话:0734-8484960
传 真:0734-8484224;0734-8484226
学院网址:http://nyxy.hynu.cn/
招生就业网:http://nyzsjy.hy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