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的精神,2023年我校面向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选拔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英语等6个专业学习。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类别 院校代码 代码专业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参考(元/年) 英语要求 备注 文史类 0020 001 英语 80 53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文史类 0020 002 旅游管理 120 53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物业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餐饮智能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媒体营销、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文秘、现代文秘、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经管类 0020 003 经济学 40 53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金融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应用、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理工类 0020 00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0 60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舾装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船舶动力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理工类 0020 0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69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理工类 0020 006 环境工程 40 6000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文测报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工业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食品检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化学教育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就读。 注:1.“备注”中注明条件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2.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3.本计划表中学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4.2023级专升本学生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与缴费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3月22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二)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资格审核 2023年3月23日至3月25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27日9时至3月28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 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考试科目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大学语文、英语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高等数学、英语 (二)各科分值 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 2023年4月2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 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1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五、招生录取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八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六、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二)《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录取高校招生办。 (三)如遇重大突发情况,相关时间若有调整,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执行。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与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为准。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邮编:311121) 学校网址: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 招生热线:0571-28865193(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