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及评分标准与录取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艺术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新兴应用学科发展迅速,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学校不仅为浙江省乃至全国输送了一大批教育理念先进、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更涌现出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等为代表的一批杰出校友。“十三五″时期,学校上下团结一致,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朝着加快建设成为实力强劲、特色鲜明、文化厚重的一流大学而不懈努力!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普通高校″。学校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20余万平方米,仓前校区还有在建体育室内场馆5.4万平方米。学校已经被2022年杭州亚运会组委会确定为排球和橄榄球两个项目的正式比赛场地,体育设施国内高校一流。体育与健康学院还拥有“科学健身与运动技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先后承办全国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全国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全国冠军70余项,省级比赛冠军100余项。 一、招生项目和人数 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共面向浙江省招收14人,具体项目和人数分别为:田径7人、篮球2人、男子足球4人、游泳1人。录取时如果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项目间调剂,调剂顺序为田径、足球、篮球、游泳。 二、报考资格 (一)报考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具有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且参加浙江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二)报考体育专业特招生的考生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为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体育专业特招生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录取办法》分项目排名,择优录取。 2.项目间招生计划调剂办法: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调剂顺序为田径、足球、篮球、游泳。具体如下: 田径项目剩余1个招生计划,调剂到足球;剩余2个招生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1个,篮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1个、篮球1个,游泳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2个、篮球1个,游泳1个;如此循环调剂。 足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篮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篮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足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游泳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足球、篮球,调剂办法同上。 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剩余多个招生计划,剩余招生计划汇总后按调剂顺序录取。调剂顺序为田径、足球、篮球、游泳。考生排序规则参照田径、足球、篮球、游泳的录取排序规则。 四、联系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28865193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吕老师 0571-28861297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吕老师,邮编:310016 招生网址:http://bkzs.hznu.edu.cn 五、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录取办法 一、田径专项评分与录取排序规则 (一)田径专项成绩评分表。专项成绩以省特招测试成绩为准,评分标准如下(考生成绩居于两档之间时,以下档成绩为准): 专项 专项成绩得分 100分 95分 90分 85分 80分 75分 70分 65分 60分 男100米 10″93 10″97 11″03 11″10 11″18 11″28 11″40 11″55 11″74 女100米 12″33 12″38 12″44 12″51 12″59 12″68 12″79 12″90 13″04 男200米 22″02 22″11 22″23 22″39 22″59 22″84 23″14 23″49 23″84 女200米 25″42 25″52 25″64 25″78 25″94 26″15 26″40 26″75 27″24 男400米 49″60 49″80 50″05 50″35 50″70 51″10 51″60 52″25 53″14 女400米 57″30 57″50 57″80 58″30 59″00 59″90 1′00″90 1′02″00 1′03″14 男800米 1′57″00 1′57″30 1′57″70 1′58″20 1′58″80 1′59″50 2′00″30 2′01″50 2′03″00 女800米 2′17″00 2′17″50 2′18″20 2′19″10 2′20″20 2′21″50 2′23″00 2′24″50 2′26″00 男1500米 4′02″00 4′02″60 4′03″50 4′05″10 4′06″60 4′08″40 4′10″40 4′12″60 4′15″00 女1500米 4′50″00 4′50″80 4′52″00 4′53″40 4′55″00 4′56″80 4′58″80 5′01″80 5′05″00 男5000米 15′08″ 15′11″ 15′15″ 15′19″ 15′25″ 15′33″ 15′43″ 15′55″ 16′10″ 女5000米 18′56″ 19′00″ 19′04″ 19′09″ 19′15″ 19′23″ 19′33″ 19′45″ 20′00″ 男10000米 33′13″ 33′15″ 33′17″ 33′20″ 33′24″ 33′30″ 33′38″ 33′48″ 34′00″ 男110米栏 15″15 15″20 15″27 15″37 15″47 15″59 15″74 15″94 16″24 女100米栏 15″20 15″23 15″27 15″32 15″38 15″45 15″53 15″62 15″74 男400米栏 55″00 55″25 55″55 55″95 56″45 57″05 57″80 58″80 1′00″14 女400米栏 1′01″00 1′01″50 1′02″10 1′02″80 1′03″60 1′04″50 1′05″50 1′06″50 1′08″00 男子跳高 2.00 1.98 1.96 1.94 1.92 1.90 1.88 1.86 1.83 女子跳高 1.75 1.73 1.71 1.69 1.67 1.65 1.62 1.59 1.56 男子跳远 7.30 7.25 7.19 7.13 7.05 6.96 6.79 6.65 6.50 女子跳远 5.70 5.67 5.63 5.58 5.52 5.45 5.37 5.29 5.20 男三级跳远 14.60 14.54 14.46 14.36 14.24 14.10 13.94 13.78 13.60 女三级跳远 12.40 12.34 12.25 12.13 11.98 11.80 11.60 11.34 11.00 男子铅球 14.10 14.00 13.87 13.71 13.52 13.30 13.05 12.78 12.50 女子铅球 13.90 13.80 13.68 13.54 13.38 13.20 13.00 12.75 12.50 男子铁饼 41.50 41.20 40.90 40.50 40.10 39.50 39.00 38.50 38.00 女子铁饼 42.50 42.20 41.90 41.50 41.10 40.50 40.00 39.50 39.00 男子标枪 61.00 60.50 59.80 58.90 57.80 56.50 55.00 53.30 51.00 女子标枪 44.25 43.65 43.00 42.30 41.55 40.75 39.90 39.00 38.00 (二)录取排序规则 1.短跑(男女100米、男女200米、男女400米)、跨栏(男110米栏、女100米栏、男女400米栏)、跳跃(男女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项目组(共男女16个小项)录取4名。排序方法:(1)先选取项目组内各小项专项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2)依据《田径专项成绩评分表》对选出考生的专项成绩进行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专项评分相同,以高考体育专业综合分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2.中长跑(男女800米、男女1500米、男女5000米、男10000米)和投掷(男女铅球、男女铁饼、男女标枪)项目组(共男女13个小项)录取3名。排序方法:(1)先选取项目组内各小项专项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2)依据《田径专项成绩评分表》对选出考生的专项成绩进行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专项评分相同,以高考体育专业综合分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二、游泳专项评分与录取排序规则 1. 游泳专项成绩评分表。专项成绩以省特招测试成绩为准,评分标准如下(考生成绩居于两档之间时,以下档成绩为准): 专项 专项成绩得分 100分 95分 90分 85分 80分 75分 70分 65分 60分 男100米自由泳 55″5 56″5 57″6 58″7 59″8 1′01″9 1′02″8 1′03″9 1′05″ 女100米自由泳 1′02″5 1′03″5 1′04″6 1′05″8 1′07″1 1′08″5 1′10″0 1′11″5 1′13″ 男100米蛙泳 1′11″ 1′11″8 1′12″7 1′13″7 1′14″8 1′16″0 1′17″3 1′18″6 1′20″ 女100米蛙泳 1′18″ 1′18″ 1′19″1 1′20″3 1′21″6 1′23″0 1′24″6 1′26″6 1′29″ 男100米仰泳 1′04″ 1′05″ 1′06″1 1′07″3 1′08″5 1′09″8 1′11″2 1′12″6 1′14″ 女100米仰泳 1′09″ 1′10″1 1′11″3 1′12″5 1′13″8 1′15″2 1′16″7 1′18″3 1′21″ 男100米蝶泳 1′00″ 1′01″ 1′02″1 1′03″3 1′04″6 1′06″0 1′07″5 1′09″2 1′11″ 女100米蝶泳 1′08″ 1′09″ 1′10″1 1′11″3 1′12″5 1′13″8 1′15″2 1′16″6 1′18″ 2.录取排序规则 (1)先选取各项目报考考生专项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2)依据《游泳专项成绩评分表》对选出考生的专项成绩进行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专项评分相同,以高考体育专业综合分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三、足球、篮球专项录取排序规则 1.以省体育专业特招专项测试得分为准,按专项得分高低,分篮球和足球两个项目分别排序,分别从高到低录取。 2.专项得分相同,以高考体育专业综合分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四、项目间的招生计划调剂 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调剂顺序为田径、足球、篮球、游泳。具体如下: 田径项目剩余1个招生计划,调剂到足球;剩余2个招生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1个,篮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1个、篮球1个,游泳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2个、篮球1个,游泳1个;如此循环调剂。 足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篮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篮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足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游泳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田径、足球、篮球,调剂办法同上。 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剩余多个招生计划,剩余招生计划汇总后按调剂顺序录取。调剂顺序为田径、足球、篮球、游泳。考生排序规则参照田径、足球、篮球、游泳的录取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