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文山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9月开展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开展评选。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8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800元。每年9月开展评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9月开展评选。
五、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9月开展评选。
六、文山学院校级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11月开展评选。
七、文山学院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800元。每年11月开展评选。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每年7月-9月申请。
九、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每月300-600元,临时岗位15元每小时。固定岗位每年9月申请。临时岗位用工前3天申请。
十、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由于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时间不固定。
十一、绿色通道
学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新生报到入学时申请。
十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申请时间不固定。
十三、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180号)执行。每年9月至次年2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