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8000元/年·生(其中会计学以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9800元/年·生);理工科类20000元/年·生(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2000元/年·生);艺术类22000元/年·生。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000-1500元/年·生。
十、学生资助办法:按照学校资助政策,入学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对学生实施不同类型的资助,学生也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申请勤工助学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十一、招生计划: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十二、证书类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录取原则:
(一)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接近1:1。
(三)我校对进档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普通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四)我校对进挡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五)我校认可各省(市)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时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邮编:210023
监督电话:(025)85786000
咨询电话:(025)85786088,85786089,85786122,85786033
传真:(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