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高考政策解读
吉林省新高考政策解读
考试科目
吉林省新高考政策实行“3+1+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物理、历史两门为首选科目,生物、化学、地理、政治四门为再选科目。
考生需要在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中选择一部分作为自己的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吉林省新高考政策的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科知识:考试内容将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考生需要掌握相应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2. 思想素质:考试将注重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等。考生需要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 实践能力:考试将注重考查考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考生需要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4. 创新能力:考试将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等方面考生需要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成绩评定
吉林省新高考政策的成绩评定采用“3+1+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成绩为原始分,物理、历史两门的成绩为原始分的90%,
生物、化学、地理、政治四门的成绩为等级转换分。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上科目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招生录取
吉林省新高考政策的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即考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相应的院校和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句含多个专业。
高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同时,高校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设置其他录取条件,如面试、体检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录取标准和方式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本科批次的高校,录取时主要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同时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录取条件;
对于高职高专批次的高校,录取时主要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同时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录取条件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总之,吉林省新高考政策在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成绩评定和招生录取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和创新,旨在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和提高教育质量。
考生需要认真了解政策内容,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路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以适应新政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