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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2020年招生考核工作办法

时间: 2020-07-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0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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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要求和《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核工作办法。

一、考核工作原则

考核是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因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和各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院(以下简称“各相关学院”)必须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坚持安全平稳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考核组织机构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总体保障、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考核工作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疫情防控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校医院、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党委书记等部门人员组成,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参加考核各类人员的组织工作,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的疫情防控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理。

3.网络技术保障组。由学校网络技术中心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人员组成,负责考核阶段软硬件设备的学习和完善,以及对参与网络考核的评委助理进行培训。提供考核网络技术驻场服务,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落实到人。

4.舆情监控处理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学校校办、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等负责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阶段的各项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接受在疫情期间可能会面对的各种困难。负责对考核阶段的舆情监控,及时处理和应对。

5.招生督查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各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的监察等。

6.体检工作组。由西华师范大学校医院医院负责人及招生办人员组成,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7.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咨询组。由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办及各相关学院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接受考生咨询,为考生考核提供良好服务。

8.各相关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考核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学院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并组织实施以及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小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察工作小组组成,其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4名以及服务秘书1-2人组成,纪检督察小组由1-2人组成。请各学院选派招考相关专业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指导本单位的考核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准备

(一)学校及各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核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核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考核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加强对考生的考核宣传、教育。对考生进行网络考核宣传,告知考生考核流程,强调形式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考核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安全平稳。

2)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考核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做好考核时评委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置。

4)做好考核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处置。

5)做好考核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

6)其他方面的应急处置。

3.做好远程线上考核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提前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2.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和配件(话筒、电源、支架、摄像头)若干。

3.良好的网络环境,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线网络或者畅通的WIFI环境。如果两者都不具备,请提前在手机运营商内购买准备好流量包。

4.“双机位”要求。考生使用“双机位”(使用双摄像头)考核。“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5.考核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建议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整洁、封闭的场所,最好是白色背景墙。

6.考核过程中,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示,禁止使用除考核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考核内容。

7.考生在考核时需着装得体,免冠素颜,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考核回答问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8.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核要求或影响考核评分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考核;情节严重的,考核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9.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录屏截屏,禁止发布、传播考核相关内容。

10.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四、考核实施管理

(一)考核形式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考核前各学院会通知考生所需安装的软件并进行测试,考核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

(二)考核管理

考核由各相关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相关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考核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考核官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考核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考核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考核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考核项目的其他材料妥善保存三年。考生体检表和各相关学院报送的《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待录取名单》由教务处统一保管,其余材料均由各相关学院保管。

(三)考核内容

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分为考生自述环节和评委提问环节,其中考生自述环节采用PPT的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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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核评委独立打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成绩为各位考核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线上考核工作定于7月30日至7月31日进行,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生考核。

(五)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考核“替考”。考核前,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考核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学历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7.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七)严肃考风考纪

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学院要细化考核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考核工作方案须报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我校教职工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参加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的,须向所在部门报备,并实行回避。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人员登录监管账号,随时登录考核平台系统考核房间巡视督查,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考核工作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开发布。学院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考核考生名单、考核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对招生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分别在初审和录取环节的公示期内向学校或者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和复议。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0817-2568373  0817-2568031  

                   0817-2568600

 

 

 

 

                   西华师范大学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