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院2015招生章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和招生章程核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招普〔2015〕14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现制定我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类型: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 学校隶属:郑州市教育局。
第六条 国标代码:14303;招生代码:6298。
第七条学院概况: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创始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毕业文凭资格,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院秉承“厚德,崇信,博学,尚技”的校训,以打造花园式校园为目标,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多技能、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为宗旨,全力培养和输送目前社会紧缺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建院以来,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软硬件设施、后勤服务、校园环境,学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在省内外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校区位置得天独厚: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位于西部职教园区,南倚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临郑州中原西路,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内绿树成荫、鲜花簇拥,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学府。
学院师资力量及硬件设施一流: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奉献进取的教师队伍,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做出了显著成绩,学院现有教职工近200人,其中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占35%。学院设六系一部,艺术系、财经系、计算机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系、基础部。学院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数控机床实训室、汽车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环境艺术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表演室、会计模拟室、画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模拟标准客房、模拟中西式包厢、模拟导游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第三章 2015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培养层次 | 学费 |
1 | 软件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7900 |
2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组装维护方向)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方向)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6 | 物流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7 | 旅游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8 | 酒店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9 | 餐饮管理与服务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2 | 工程造价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3 | 数控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5 | 汽车运用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7 | 会计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8 | 金融与证券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19 | 电子商务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20 | 商务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21 | 财务管理 | 3 | 普通专科 | 6400 |
22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23 | 装潢艺术设计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24 | 音乐表演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25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2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普通专科 | 6600 |
备注:1. 住宿费为600—1300元; 2.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和录取情况相应调整。 |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的中职学生)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在河南省阳光高考平台等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考生均须通过现场确认环节。
第四章 体检要求
第十一条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要求。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考生录取成绩为考试成绩(艺术生为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毕业和就业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奖、助、补、贷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九条 勤工俭学(给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
第八章 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责任分工
组 长:陶保富
副组长:陈鸿彬 杨承芳 任涛燕
成 员:王兆力 王秀丽 轩辕新华 耿祺 许幸福王伟超 张峰
刘海江张志强 王志明 黄学良 张海涛 靳宝 王璐
第九章、纪律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招生工作,做到“十严格”,认真落实“十严禁”。
第二十四条 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章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
邮政编码:450121
联系电话:(0371)64962567 64962019
到校路线:郑州火车站或中原路乘12路公交车至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