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的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校拥有一流的办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一流的办学设施,学校致力于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占地896.5亩。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1668人,在校教职工704人,专兼职教师577人,其中专任教师46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12人,其中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32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有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
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计划及专业(方向)详见当地公布的招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
1、道路桥梁工程学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等。
2、交通运输学院: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交通运营管理、物流管理、航海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轮机工程技术、空中乘务。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物业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
4、车辆与工程机械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
5、轨道交通学院:城市轨道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
6、财经学院: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保险、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等。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进档原则: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相关省市招办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在专业安排过程中,若投档分数相同,则安排到同一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专业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进档考生按艺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艺术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8000-11800元/生、年;学院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一般为1000-1200元/生、年。
国家资助政策
1、在校表现较好,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内设有勤工俭学活动,参加后可获得勤工助学金;
3、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当地教委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