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通知
根据重庆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扩招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工作集中安排在9月1—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我校招生官网查询(http://zsc.cqcivc.edu.cn/)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报名须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接联系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持有同学力证书,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附件1,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提前填写)等。
下述考生不得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2021届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收取,原件查验后归还报考人员。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并签订《承诺书》。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复核报考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同一报考人员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类型。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本次高职专项扩招,招生计划数以市教委公布为准。严格按照市教委、考试院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坚持诚信阳光、公平原则。
(一)全日制在校学习招生专业及收费
(二)弹性学制招生专业及收费
报考本次高职扩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高职院校结合新生入学体检进行,招生院校有关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可在职业技能测试时进行必要检测。
三、测试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入学测试及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设置为3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条款: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员工,经我院审核并经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赋分分值为90分;免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分值为180分。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1.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6日
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
第一教学楼
(二)文化素质测试100分
1.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6日
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
第一教学楼
(三)成绩查询、复核办法
成绩查询:10月19日
查询网址:招生处官网(http://zsc.cqcivc.edu.cn/)
复核流程:考生提出异议—教务处复核—告知考生
(四)预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学校招生处官网(http://zsc.cqcivc.edu.cn/)
四、考试费用:本次报考考生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联系方式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处:023-81886088、8188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