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时间: 2021-02-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02
收藏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高水平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
学校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深化教育改革,以建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重点大学为目标,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已成为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团队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高度国际化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学校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2006年成为中国高校第一个CDIO国际工程教育合作组织成员;2012年成为亚洲第一所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通过欧洲管理发展专业认证体系EPAS国际认证的高校;连续入榜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积极扩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目前已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应用科技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瑞典西部大学、立陶宛ISM经济管理大学、日本神户大学、韩国延世大学、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新西兰怀卡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20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逾70所著名大学建立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实施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计划。
热诚欢迎台湾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数14人,招生专业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台湾地区2021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前标级以上,社会或自然(根据报考专业科类要求)达到前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申请方式为现场申请或函报。
四、申请办法和相关事项
凡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申请考生须提供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一)填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直接登陆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也可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或“联招办”网站(http://eea.gd.gov.cn/)链接至我校,查阅我校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下载《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下称“申请表”),下载《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下称“授权书”),填妥申请表和授权书上相关项目内容,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二)申请者需备齐下列材料:
⒈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
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填妥的申请表;
⒌填妥的授权书;
⒍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申请者须在申请截止期前备齐相关申请材料直接交到或寄至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申请(如果函报,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和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等只寄复印件,原件可在面试时交验)。经审核申请资格和有关材料无误后,通知申请者面试。
我校将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学生名单,请申请者上网查询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的申请者请于面试的前一天即5月27日到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报到,交验相关材料原件,领取《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和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面试安排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通知书》。
六、录取
学校依据申请学生的学测分科成绩及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将面试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不含书费)人民币: 5510元——766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入学和身体检查
秋季入学。入学期间,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经注册者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身体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九、毕业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联系单位: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 :515063
联 系 人 :区老师
电 话 :0754-86503666
传 真 : 0754-82510510
电子信箱 : o_zsb@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本科专业目录;
2. 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3. 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附件1-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本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2- 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汕头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