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时间: 2021-01-0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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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高水平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
学校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深化教育改革,以建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重点大学为目标,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已成为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团队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高度国际化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学校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2006年成为中国高校第一个CDIO国际工程教育合作组织成员;2012年成为亚洲第一所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通过欧洲管理发展专业认证体系EPAS国际认证的高校;连续入榜泰晤士高等教育、QS等世界大学排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积极扩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目前已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应用科技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瑞典西部大学、立陶宛ISM经济管理大学、日本神户大学、韩国延世大学、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新西兰怀卡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20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逾70所著名大学建立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实施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计划。
热诚欢迎香港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
本年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3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3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2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16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23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4月30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
考生应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5月31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报我校。每位报考者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审核,不再组织面试。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最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二)投档与录取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7月底,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录取标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5510----7660元/生·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住宿费: 900----1800元/生·学年。
七、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15063
联 系 人:区老师、林老师、张老师
电 话:86-754-86503666
传 真:86-754-82510510
电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zs.st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汕头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1汕头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docx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