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昌工学院奖助政策
引语:南昌工学院秉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理念,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人相结合,形成了以助学贷款和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俭学、奖学金为重要支撑,以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和医疗保险等为必要补充的资助体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人。
三、学业奖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奖励等级: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学生人数的2%、3%、5%。
奖励标准: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800元/人、400元/人、200元/人。
四、突出贡献奖
奖励对象:凡在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科技创新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到重大成绩(荣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全体在册学生。
奖励标准:精神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发文表彰、记功、记大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奖,奖励金额分别是2000元/项、1500元/项、1000元/项、500元/项、300元/项。
五、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当年录取并报到的江西籍新生。
奖励标准:优秀新生奖学金分普通类和艺体类两大类,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金额依次为20000元/人、10000元/人、5000元/人、2000元/人。
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等,分别为每年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七、学校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八、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贷款标准:本专科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每年8000元/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教育局)
九、校内勤工俭学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设置教师助理、图书馆助理、机房管理员助理等岗位,岗位工资400-600元/月。
十、社会资助
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一、绿色通道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十二、新生贫困资助
学校设立新生贫困资助基金,每年拨付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江西省内贫困新生实施学费减免资助。
*注:学费减免具体咨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