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医改办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1﹞2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晋卫基层函﹝2023﹞24号)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我院承担2024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本次单招工作健康、稳定、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50166
3.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学习形式:工学结合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地点: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轩 院长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畅通卫生技术技能人才教育成长通道,系统化推进、质量型单招,加快培养山西发展基层急需的各类卫生技术技能人才。
三、工作原则
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基层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注重技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规范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专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审定单独招生计划、章程、工作实施方案、录取控制线等重大事项。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单独招生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等,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拟定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设办公室、宣传、考试、录取、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安全与后勤保障和监察等工作组,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各项具体工作。
五、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开设专业2个,招生计划50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科类 |
|
520101K |
临床医学 |
5200 (省财政补贴3750元,个人缴纳1450元) |
500 |
单独 |
|
520401K |
中 医 学 |
六、招生对象
山西省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在岗乡村医生。
七、报名
考生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县(区)招办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后,2024年3月下旬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学院网站下载准考证,按规定时间(预计4月上旬)参加学院统一考试。
八、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是经当地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在岗乡村医生,其余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九、考试及测试
1.学院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及测试对考生进行考核。
2.测试内容及成绩确定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学院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机构承担考前培训工作。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质,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沟通能力及职业技能等。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50%。
3.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实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测试时间:请考生2024年3月下旬起至4月上旬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并打印准考证,学院不另行通知。
十、录取规则
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调剂录取到第二志愿。
十一、学习形式
全部采取工学结合的方式学习,即网课和集中面授相结合。每年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400学时,采取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完成教学。
十二、其他事项
1.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高职单招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并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学院统一在学信网注册学籍。
2.学院将及时在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高职单招工作安排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
3.通过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证颁发等方面均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考生如是退役军人,需要向学院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可免缴学费。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由学院负责组建。
十三、监督、申诉机制
1.为确保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全面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单独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作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报名、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信箱:sxzgyxyjcs@163.com
2.高职单招录取有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五、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邮编:030619
学院网址:http://www.sxhvc.com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