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财经大学联合培养“3+2”职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
二、培养模式
学制:5年,实行“3+2”培养模式,前三年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培养,考生达到转段条件后,后两年转入新疆财经大学培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二级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计划类别 |
计划数 |
联合培养本科院校 |
园林与旅游管理学院 |
540101 |
旅游管理 |
5 |
单列类 |
35 |
新疆财经大学 |
四、选拔考试办法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本专业安排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批次投档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成绩、志愿,从高到低分顺序投档,报考该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
(三)录取通知书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发放。
五、转段要求
以下转段条件自2023年招收“3+2”高职学生开始执行:
(一)获得至少1项政府或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
(二)非涉外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总分的45%(320分)及以上。
(三)在高职阶段3年所修的课程补考不超过三门,转段时由新疆财经大学抽考两门专业课,均达到合格。
(四)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CCT)二级证书。
(五)在高职教育阶段没有受过法律或校纪校规处分处理。
(六)除上述五个条件外,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等表现良好。
六、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前3年按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旅游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3300元/年。
后2年按新疆财经大学收费标准,旅游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3200元/年。
七、学籍管理
实行学籍“双注册”制度,新生报到后,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按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注册与管理,同时进行本科院校学籍预注册;3年后转段考核合格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新疆财经大学按照本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注册与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分别由高职阶段与本科阶段培养院校负责。学生一经录取,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调整专业。
八、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一)学生在完成高职段学习任务后,达到转段要求的,后两年转入新疆财经大学继续学习。学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由新疆财经大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二)因自身原因,未通过转段的考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后期学习任务,成绩合格,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九、学生资助
学校建有包含奖、助、贷、补、勤等多种助学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学费代偿政策,对参军等符合国家学费代偿政策的学生按规定返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
十、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一)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2-6809111、6809112、6809118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程老师
学院网站:http://www.xjyyedu.cn
招生就业网:http:/zsw.xjyyedu.cn
咨询热线: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园林与旅游管理学院
王老师:15559358759
(二)新疆财经大学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991-784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