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是1983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公办高等院校,是“一带一路”高校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全国财经院校“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化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一带一路”的枢纽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广州;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三水森林公园旁。 学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约31,000人,现有专任教师近1,600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5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45%,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比约26%;聘任“南岭学者”14人,博士生导师28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20支,有省级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33人。现有6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电子商务、投资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经济学、保险学、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法学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另有人力资源管理等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3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借助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建设“特色鲜明的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立项建设9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持续主办“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和“中国-拉丁美洲国家税务国际论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讨会。持续打造国际化协同育人平台:与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实施近60个各类国际化教育项目,主要包括:分别与北亚利桑那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西澳大学、科廷大学合作开办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会计学、税收学、统计学等7个本科专业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成为中国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单位和“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等港澳高校长期开展交流生项目。港澳台学生教育规模位列广东高校前列,来华留学教育规模持续提升。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 市场营销 1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 酒店管理 2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2 人文与传播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2 合计 10 说明: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对象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五、报名时须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材料 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或上传材料: 1.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2.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考生诚信承诺书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 3.提交个人签字或签章的成绩查验授权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 (二)其他材料 除基本材料外,考生还须上传其他相关材料: 1.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推荐意见; 2.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3.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七、征集志愿 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工作。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方式 我校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即获得我校面试考核的资格。 (二)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及收费标准 (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十一、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电话:020-84096844(工作日:8:00-11:40;14:10-16:50) 邮箱:zsbbg@gduf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e.edu.cn 十二、附则 1.本简章适用于学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简章由广东财经大学授权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