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信息
一、学院自然情况
学院代码:1443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理 |
理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理 |
工学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 |
理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理 |
工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 |
文/理 |
管理学 |
三、学历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理工学院学历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营口理工学院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说明
学费收取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规定标准收费。除自动化专业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以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各专业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1200元(4人间)。以上学费、宿费收费标准为暂定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奖、助措施说明
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等。我院可以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招生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120%。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志愿录取办法:根据招生省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