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报考条件:
高中、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24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含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方可报名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由我院单独组织,考生根据我院相关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拟定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数据为准,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考生请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我院网站(http://www.hrbmcc.com)。
四、考核内容、时间、形式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自行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满分300分。考核采用线下综合笔试。通过线下综合笔试全面考核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其中文化素质考核依据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分值2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分值100分。
3、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4、考试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为准,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hrbmcc.com)。
5、考试形式:线下综合笔试。
6、考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准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阅卷、登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登分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考生成绩全部录入计算机,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进行,学校向省招考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遵照省招考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我院根据学生线下综合笔试成绩,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总分相同,以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3、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省招考院要求,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取体检表,按所在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已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4、已录取的考生,由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6、第二阶段录取考生申请程序办法:第一阶段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如我院在第一阶段录取完成后有剩余计划,考生可添加我院官方微信18846150193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第一阶段其他院校的成绩证明。我院承认黑龙江省所有具备单招资格的院校第一阶段对考生的考核成绩。
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并上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批备案,考生可到我院官网进行查询。
八、学费标准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01 | 舞蹈编导 | 19800 |
02 | 音乐表演 | 19800 |
03 | 现代流行音乐 | 19800 |
04 | 戏剧影视表演 | 19800 |
05 | 播音与主持 | 19800 |
06 | 艺术设计 | 17800 |
07 | 视觉传达设计 | 17800 |
08 | 广告艺术设计 | 17800 |
09 | 室内艺术设计 | 17800 |
10 | 摄影摄像技术 | 17800 |
11 | 影视编导 | 17800 |
12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17800 |
13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7800 |
14 | 动漫制作技术 | 17800 |
15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16800 |
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6800 |
17 | 软件技术 | 16800 |
18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6800 |
19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16800 |
20 | 大数据与会计 | 13800 |
21 | 商务管理 | 13800 |
22 | 市场营销 | 13800 |
23 | 旅游管理 | 13800 |
2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13800 |
九、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资助政策
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等政策。
十一、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一校区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二校区校址:哈尔滨市松花路88号
招生电话:0451-86701301 0451-53170500 0451-53170700
纪检电话:0451-86703344
十二、附则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