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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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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官方网址:https://www.shou.edu.cn/ https://zsjy.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时间: 2020-03-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133 收藏

一、指导思想

根据近期中央、教育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指示,最大程度保护考生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完成疫情特殊形势下的春招工作,我校将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的相关规定,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文件为准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以严而又严、慎而又慎、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今年春季高考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组织与保障

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是春季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招生办公室是实施春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科专家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

保障措施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春季招生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春季招生全程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录取名单报校纪委监察处备案;入围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密与回避规定

所有参加春季招生工作人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有直系亲属本次春季招生报考我校的人员不得参与春招工作。

四、资格审核说明

资格审核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内容进行评审,一般情况下考生无违法记录则予以审核通过。

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必须在2020315日之前向我校招办提供就读中学出具的考生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材料发送至学校招办邮箱(zsb@shou.edu.cn),该材料等同于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五、考生须知

校测与录取

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经教委批准,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并达到入围资格线考生的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时间安排

学校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调整后的春招工作时间安排,按时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列入我校预录取与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本市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专业信息登记。

六、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将入围资格线、入围考生名单、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春招信息按时公布于本校招生网站(http://zsjy.sho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未尽事宜说明

本方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