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川招代码5656)。
二、办学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
三、办学性质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新华文轩、四川出版集团办学的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五、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残障考生,若生活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7. 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的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六、助学体系
国家扶助金、企业扶助金、学院助学金三类八种奖学助学办法,受奖(助)面可达60%以上。国家扶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企业扶助金包括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包括学院扶助金、勤工助学金(学院的校企合作单位提供工作岗位)。
七、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8-69805888、88321700、88326700
传真:028-698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