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7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7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在整个单独招生工作中,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17年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2.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3.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6.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报考空乘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三)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服装表演招考条件:
1.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5cm;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协调能力强;
3.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四)鉴于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21个,计划招生942人,如果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高考统招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考生科类 |
1 | 商务日语 | 高中 | 3 | 4500 | 35 | 文理 |
2 | 酒店管理 | 高中 | 3 | 4800 | 70 | 文理 |
3 | 连锁经营管理 | 高中 | 3 | 4800 | 20 | 文理 |
4 | 财务管理 | 高中 | 3 | 4800 | 70 | 文理 |
5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高中 | 3 | 4800 | 35 | 文理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高中 | 3 | 4800 | 35 | 理工 |
7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高中 | 3 | 4800 | 70 | 文理 |
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高中 | 3 | 4800 | 35 | 理工 |
9 | 数控技术 | 高中 | 3 | 4500 | 35 | 理工 |
1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高中 | 3 | 4800 | 70 | 理工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高中 | 3 | 4800 | 35 | 理工 |
12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高中 | 3 | 4800 | 35 | 文理 |
13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中职 | 3 | 4800 | 20 | |
14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高中 | 3 | 4800 | 40 | 文理艺 |
15 | 市场营销 (服装品牌管理方向) | 高中 | 3 | 4500 | 35 | 文理 |
1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高中 | 3 | 4800 | 35 | 文理艺 |
17 | 服装表演 | 中职 | 3 | 8000 | 2 | |
18 | 服装表演 | 高中 | 3 | 8000 | 15 | 文理艺 |
19 | 人物形象设计 | 高中 | 3 | 8000 | 60 | 文理艺 |
20 | 环境艺术设计 | 高中 | 3 | 8000 | 10 | 文理艺 |
21 | 环境艺术设计 | 中职 | 3 | 8000 | 50 | |
22 | 建筑室内设计 | 高中 | 3 | 4800 | 35 | 文理艺 |
23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高中 | 3 | 8000 | 10 | 文理艺 |
24 | 空中乘务 | 中职 | 3 | 8000 | 5 | |
25 | 空中乘务 | 高中 | 3 | 8000 | 80 | 文理艺 |
说明: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四、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单招考点
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设三个考点,分别为大连考点、庄河考点、锦州考点。考生可在这三个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在报名时要选择参加考试的考点。
特别说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若还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服装表演专业面试考试,则只能到大连考点参加考试;中职考生只能到大连考点考试。
(二)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主教学楼303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qg.com.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3月6日—4月5日晚24:00
(三)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六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8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qg.com.cn)。
考生请于4月8日——4月12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五)缴费
考生报名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交费时间:2017年4月8日—4月14日。
现场报名的考生到我校财务处交费。
网上报名的考生将钱汇入我校银行账户中。
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账号:21201500615053012923
开户行:建设银行大连金州支行
(六)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4月14日需要到考生所选择的考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4日 9:00——18:00
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1.大连考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2.庄河考点:庄河市第四高级中学(庄河市昌盛街道张屯委699号)
3.锦州考点:锦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锦州市松山新区学苑路,渤海大学东门东行400米,锦州市消防局对面)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2)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4月14日在你所选择的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1.高中考生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总计满分300分。
2.中职考生技能加试:报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中职考生需要参加技能加试,技能加试成绩为100分;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的中职考生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3.面试考试: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需要参加面试,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服装表演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10分;其它所有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说明
1.数学、语文、英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17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2.面试考试、技能加试内容见我校校园网专业面试、技能加试考试大纲。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若已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学校不再组织面试考试,可在我校所设的三个考点之一参加笔试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高中笔试考试 | 4月15日 | 9:00-12:00 |
中职技能加试、面试 | 4月15日 | 9:00-12:00 |
高中面试考试 | 4月15日 | 13:30-17:00 |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高中生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其它所有专业除了划定笔试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还要划定面试考试合格线。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空中乘务、服装表演2个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以面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其它所有专业录取办法:
面试合格者,在考生笔试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中职生录取办法:
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除了划定技能加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还要划定面试考试合格线。
1.空中乘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技能加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七、录取审核
(一)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6日-4月5日 |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6日-4月7日 | 省招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4月8日-4月12日 |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 |
4月14日 | 考生到考点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 |
4月15日 | 考试 |
4月18日-4月19日 | 考生成绩查询 |
4月20日 | 录取 |
4月25日 |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
联系电话:0411-87664819 0411-87664820 0411-87664810
传 真:0411-87664810 QQ咨询群:332664120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邮 编:1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