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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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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71-3248093

官方网址:http://www.gxvnu.edu.cn/ http://zsb.gxvnu.edu.cn/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7-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13 收藏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26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2017年将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经研究,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高等学校,位于南宁市邕江之滨、相思湖畔,风景秀丽。学院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现有专任教师36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1人,广西优秀专家1人;高级职称19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0人),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42人(其中博士22人),“双师型”教师178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91人。学院教育教学设施齐备,建有教育部实训基地、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有自治区级优质专业、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院士工作站等多个项目。曾先后获得“全国工商管理培训质量优秀院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 、“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1年、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两次致函教育部申请将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2016年,我院的改制工作再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目前,全院师生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改制转型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学费(元/年)

计划数

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理科

5500

30

2

工程造价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40

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30

4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科

三年

理科

6000

40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三年

理科

6030

40

6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6030

30

7

信息安全与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6030

30

8

金融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60

9

会计

专科

三年

文/理

5500

100

10

信息统计与分析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30

11

统计与会计核算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50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三年

文/理

5500

30

13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40

14

市场营销

专科

三年

文/理

5500

40

15

电子商务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40

16

网络营销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30

17

物流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40

18

旅游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40

19

酒店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30

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30

21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30

22

商务英语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40

23

应用英语

专科

三年

文/理

6000

30

24

文秘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30

25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200

40

26

行政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

5570

30

合计

1000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以自治区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 13日 -4月1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报名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从我院网站首页点击“2017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入口” 进入填写报名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报名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 - 16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综合测试

(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 - 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4:30 - 16: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报名,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

考 点

考点地址

南宁市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柳州市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桂林市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文采路9号

梧州市

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钦州市

钦州市第三中学

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贵港市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

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玉林市

玉林实验中学

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百色市

百色职业学院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贺州市

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

河池市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来宾市

来宾第八中学

来宾市文化路254

崇左市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崇左市建设路32号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防城港市防东路78号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藏南路

桂平市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宜州市

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北流市

北流市第九中学

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博白县

博白县实验中学

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横县

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

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平果县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

平果县大学路6号

灵山县

灵山县第二中学

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


考 区

备用考点

备用考点地址

南宁市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园湖校区)

南宁市园湖北路12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秀灵路37号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 24 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4月 28 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 3日至 5 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0- 12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 - 18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重点提示

3月 13日

- 4月10 日18:00止

网上报名、缴费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 ,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方法三:通过我院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4月13日8:00

- 16日14:00

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16日14:00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月16日

14:30-16:00

综合测试

1.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前的13:30-14:00将相关材料交到材料审核点。

4月24日

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4月28日前

领取密码函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5月3 - 5日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月10 - 12日

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原则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5月17 - 18日

征集志愿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1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5月18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5月20日前

公示录取名单

1.按桂招考委〔2017〕1号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联盟网及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3.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6月 1日后

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资助政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

(5)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6)学院根据每年上级配套资金,设立有学院奖(助)学金。

2.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3.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补偿。

4.勤工俭学政策: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可提供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约300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学院勤工助学。

十三、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四、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育、智育、体育合格且具有高职学籍的学生,颁发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十五、关于学生转专业,我院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248093 传真:3248093

网址:http://www.jgy.gx.cn

邮箱:jgyzhshb2017@163.com

2017年考生咨询交流QQ群号:286586502,618297845

十七、投诉受理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24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