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环渤海、环京津”美丽的渤海新区黄骅市大学城内。大学城高校林立,约有23000名学生在此生活学习。学院环境优美,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完善的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总占地 800亩,其中主校区500亩,体育公园300亩(建有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等),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设有经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和基础部、成人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信息图书中心。与美国、加拿大、韩国、塞浦路斯等国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可出国继续深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72)
2、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招生范围:2015年面向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贵州省、辽宁省、吉林省、天津市、甘肃省、江西省、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市招生。
三、2015年招生专业: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影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务营销方向)、休闲服务与管理(含酒店管理方向、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总计19个专业招生。
四、订单培养相关说明:
2015年我院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休闲与服务管理、会计、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除开设普通班外,另外开设以下订单培养班: 1.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订单培养;2.电子商务专业与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订单培养;3.工程造价专业与大元建业集团订单培养;4.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与河北众诚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订单培养;5.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与河北石家庄众诚高尔夫俱乐部订单培养;6.会计专业与河北众诚集团等单位订单培养;7.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与河北众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
上述专业除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5000元/年,不再收取任何实训等费用。以上个7订单培养班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订单班详情咨询武老师18830738877。
五、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生(影视多媒体技术以河北省物价局最终审批为准、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学费为6000元/年/生)
2、其他各项费用均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数学成绩,文科比较语文成绩。
4、男、女比例不限。
5、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6、对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影响专业学习。(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及报到证。国家承认学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八、奖励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院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有志从事创业的学生,学院协助寻找场地、管理咨询等创业支持。并进行创业指导。
除国家各类奖学金外,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凡今年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规定本科控制线(含本科三批)且报考我院被录取的考生,学费均减免50%。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北海路1777号
邮政编码:061199
学院网址:www.bhlgxy.com
电子邮箱:bhlgzsb@126.com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17-7557996,18830738877
学院乘车路线:黄骅市汽车站乘6路车,到理工学院下车即到。
本章程由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