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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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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82212198,025-85395230

官方网址:https://www.ncc.edu.cn/ http://zjc.ncc.edu.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3-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431 收藏

第一章     

第一条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172。英文名称为Nanj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下设数字文创学院、数字财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康养工程学院四大产业学院,专业设置覆盖土木建筑、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艺术、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九个大类。

第二条  学校位于南京市空港地区、溧水经济开发区。目前设有溧水(溧水区高山路1号)、新街口(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两个校区。三年制高职学生全部就读于溧水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批准并电子注册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四条  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提前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对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六条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及专业建设情况,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2022年提前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
1金融服务与管理35
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40
3大数据与会计50
4商务管理50
5跨境电子商务35
6现代物流管理40
7视觉传达设计40
8产品艺术设计40
9艺术设计40
10环境艺术设计40
11婚庆服务与管理40
12空中乘务10
13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40
1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60
15健康管理40
16营养配餐40
17康复治疗技术40
18建筑工程技术40
19工程造价40
20智能控制技术40
21新能源汽车技术40
2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0
23计算机应用技术40
24计算机网络技术40
25软件技术(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在我校学习五年,其中前三年高职阶段教育考核合格者,后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我校学习,由南京传媒学院与我校联合实施教学,毕业后颁发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文凭
40
合计1000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合格性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

报名要求

专业名称

普通类专业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商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工程造价、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5合格

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营养配餐、康复治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艺术类专业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