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为高职自主招生及高职专业学院招生院校,开设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烹饪工艺与营养、商务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学前教育、移动应用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20个专业的招生,招生计划共1315人(其中自主招生招生计划1175人,高职专业学院140人)。
一、招生类别及计划
(一)“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工业设计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0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会计信息管理 | 3 | 9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50 |
(二)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5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25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4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2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4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25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25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学前教育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100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商务英语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三)高职专业学院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试点中职学校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50 | 惠东县惠东职业中学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学前教育 | 3 | 50 | 惠东县惠东职业中学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0 | 惠州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校 |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考生。
2.参加了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高校在校生、2021年被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三、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8日至5月1日。
2.网上报名办法:登录“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com.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四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我校招生类别对应的考核类型如下:
招生类别 | 考核方式 |
学考+网测(面向高中毕业) |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 “文化素质”采用学考成绩 |
自主招生(中职生)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面向中职考试) |
高职专业学院(中职生)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面向中职考试) |
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考生,可选择“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考核类型。并按系统要求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否则无效。
3、选择考核方式后按系统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四、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根据生源类型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采用学考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我校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五、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3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
(三)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我校咨询。
(五)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六、 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021年4月28日至5月1日 | 考生根据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选择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
2021年5月4日前 | 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
2021年5月5日前 | 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指引缴纳考试费。对于在文化素质(基础)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名单的院校,获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根据院校要求缴纳“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
2021年5月6日前 | 高职院校完成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
2021年5月9日 | 面向中职考生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 |
2021年5月20日前 | 高职院校公示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
2021年5月24日前 | 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测”成绩、中职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
2021年5月28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
2021年5月30日前 | 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七、联系方式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0752-2829661、3619501
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0752-2829661、3619501
惠东职业中学地址:惠东县平山镇蕉田路58号
联系电话:0752-8869926
学校网址:http://www.hdzz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