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专升本章程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法学 | 本科 | 2年 | 20人 |
其中:
本市2018年退伍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3名。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专升本”。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周六)上午9点。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以及考核内容、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于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请参加计算机考试的考生4月23日(周二)现场确认当天带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一张,计算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学校协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4月9日14:00-4月11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4月23日(周二)9:00-14: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交谊楼第三会议室
材料提交(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2)大专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报考资格证明原件;
(3)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考生除须提供上述第1、2、5项内容外,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费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升本考试报考费将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具体标准为: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
退役士兵考生收费为92元。
缴费日期为4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不予参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场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8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zsb.ecupl.edu.cn)查看考场安排。
(五)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法律基础(分值150分)
2.退役士兵考生:民法(分值50分),英语(分值50分),政治(分值50分)
参考书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2.退役士兵考生:
《民法》,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英语》,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政治》,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笔试时间、地点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 2019年5月11日9:00-11:30
退役士兵考生:
综合科目(民法、英语、政治)2019年5月11日9:00-11:30
具体安排以招生网公布为准。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面试分值150分,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规则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符合2019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90分)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进行比较予以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90分),按照总成绩(民法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予以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民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500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21-5709049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 zsb.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期限内,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方能达到学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