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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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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5938823

官方网址:http://www.gzsdzy.cn http://zs.gzsdzy.cn/zsmh/jyweb/webIndex.zf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461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志愿填报院校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六个专业志愿。第一次填报时间为:3月5日9:00—3月10日17:00。第二次填报时间为:4月3日9:00—4月8日17:00。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

时间

2018年3月18

上午

930


文化考试(语数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下午

13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高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备注:考生不需要到学院领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上午9﹕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

时间

2018年4月15

上午

930


文化考试(语数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下午

13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高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注:考生不需要到学院领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考试时间:上午9﹕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考生填报自愿优先,以及充分满足考生意愿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成绩×40%)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A户型1100元/年、B户型1200元/年、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8000/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不能再享受此资助,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5000/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对象:贫困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2500/3000/3500(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区分档次)

2.教育精准扶贫

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专项助学金和3500元免(补)学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传真0851-85938823郑老师

水利工程学院:0851-82526375 马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0851-82525271 盛老师

电力工程学院:0851-82523273 刘老师

管理工程学院:0851-82524076 陶老师

QQ咨询群: 609861055 176338029

学校网址:http://www.gzsdzy.cn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