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 (龙湖校区)
安徽省滁州市 凤阳县东华路9号(凤阳校区)
五、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招生 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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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理论 |
文化课 |
专业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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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类种植方向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70 |
4年 |
化学、种植专业基础 |
语文 数学 英语 |
项目一: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的使用; 项目二: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溶液。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60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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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科学与工程 |
60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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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 |
60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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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类养殖方向 |
动植物检疫 |
60 |
4年 |
化学、养殖专业基础 |
语文 数学 英语 |
项目一:血涂片制作; 项目二:消毒剂的选择与配制。 |
生物科学 |
70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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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类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60 |
4年 |
食品营养与卫生 |
语文 数学 英语 |
项目一:中式烹饪基本功; 项目二:中式面点点心制作。 |
2021年实行大类招生,各招生类别下设若干招生专业。
六、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技工学校,下同)的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七、报名与审核
(一)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我校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籍表登记专业为准,不得兼报多个专业。考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021年,学校农林牧渔类种植方向大类招生专业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等4个专业,考生选择报考其中的一个专业即视为同意该大类招生,填报的专业为第一专业志愿;农林牧渔类养殖方向大类招生专业包括动植物检疫、生物科学等2个专业,考生选择报考其中的一个专业即视为同意该大类招生,填报的专业为第一专业志愿。
(二)学籍审核
考生填报志愿后,请立即与毕业中职学校(历届毕业生与原毕业中职学校)联系,由中职学校出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盖章复印件,供我校存档备查。
毕业生所在(毕业)的中职学校,要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学籍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汇总,统一出具《xx职业中学2021年具有三年制及三年以上中职学籍的考生证明》(请登录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模板),并于4月5日前将扫描成PDF以及可编辑word两种文件类型的《xx职业中学2021年具有三年制及三年以上中职学籍的考生证明》发送到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1035976518@qq.com。由我校进行中职学籍资格复审。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安排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三)缴费
学籍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缴费通知”,于4月19日12:00前按规定扫码缴费,缴费前请务必核实填写好自己的考生号及姓名,对缴费成功的考生,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请注意查对,如有问题请于4月19日17:30前咨询0550-6732041陆老师。对不按时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学校不安排考试。已缴费的考生学校将安排考生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因故不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4月23日(9:00-11:30,14:30-17:30)到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西区校门岗亭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由毕业中职学校盖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供我校存档备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学校复审。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患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疾病者报考我校生物科学、动物科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我校可不录取。
九、考试
(一)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纲要》(2021年版)。
(二)文化素质部分和职业技能部分合计总分750,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满分450分(专业理论200分,技能测试250分)。
(三)文化素质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文化素质考试达到超过当年省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得分150分及以上为技能测试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 |
4月17日上午9:00—11:30 |
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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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考试 |
4月24日下午 15:00-17:30 |
安徽科技学院 凤阳校区西区 |
领取准考证时通知具体考试地点 |
专业技能测试 |
4月25日全天 |
领取准考证时通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 |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保护考生及考务人员身心健康,请考生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指定的区域候考、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学校将在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另行安排,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六)分数查询
考生可于4月29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4月29日17:3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传真:0550-6732041),由学校汇总核查;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鼓励政策
(一)近三年来(含2018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学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面试不合格者,学生仍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二)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将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和申请表于4月7日前扫描成清晰的电子版图片发送到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1035976518@qq.com)。
审核通过的,学校将安排面试,面试考生请于4月20日上午11:30前到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东区西门岗亭处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下午的面试;符合加分政策的,学校将公示政策加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加分纳入到考生总成绩中。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来校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学校复审,对无法提供的考生取消政策加分。
十一、录取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负责学校2021年对口考试与录取工作。
(一)普通对口考试录取
1.录取控制线
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最低控制线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
2.录取规则
在合格考生中,学校分别将农林牧渔类种植方向考生、农林牧渔类养殖方向考生、旅游服务类方向考生的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理论课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农林牧渔类考生,如其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优先的原则,分别将其调剂到种植、养殖方向未录满专业。
农林牧渔类某方向因生源不足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而未录满,且农林牧渔类其他方向生源充足的,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该方向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同上。
(二)符合鼓励政策录取
近三年来(含2018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学校面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凤阳校区(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十三、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录取到我校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安徽省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收费项目及金额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十五、奖勤贷助补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农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
十六、附则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50-673204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名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6732041
传真:0550-6732041
E-mail:10359765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