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成绩,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校园占地面积1216亩,建筑总面积48万平方米。现设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倡导并实施实践教学小学期制、主辅修制,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安徽省同类高校前列,连续获得“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被评为“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校址:现有两个校区,其中,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邮政编码232038)。
东校区: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路(邮政编码:232001)。
五、录取规则:
1.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 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 进档考生录取专业(英语、商务英语除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根据进档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高低录取,且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6. 省外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市)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该省(市)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7. 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8.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理科39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上浮10%。艺术类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师范)和7000元/生·学年(非师范)两种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600~1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八、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培养本科专业,培养模式为前三年在我校学习,由伍斯特大学派遣教师提供600学时/生的英语课程以及1/3以上专业课程课时教学,第四年根据学生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国内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或在伍斯特大学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我校与伍斯特大学各自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
九、联系电话:0554-6863550(传真);网址:www.hnnu.edu.cn。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淮南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