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并结合江苏省各地中考招生相关政策,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中国苏州相城区华元路2号,邮政编码:215131。
第四条 学校介绍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肇端于1976年创办的苏州地区幼儿师范学校,位于原吴县浒墅关镇四河口,是目前全省保留“幼儿师范”名称的历史最悠久的一所学校。1983年更名为江苏省苏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挂靠原江苏教育学院,更名为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增挂江苏教育学院苏州学前教育分院校牌。2014年7月,省教育厅同意筹建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9月,学校由虎丘山麓山塘街校址迁至阳澄湖畔华元路新校区办学。学校占地面积37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校园极具现代江南水乡特色,“水、桥、亭”融合的空间格局、“黑、白、灰”组合的民居色彩、“轻、秀、雅”构成的建筑风格、“情、趣、神”勾勒的文化意境。2016年1月,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224人(含附属幼儿园74人),其中师范部150人,专任教师137人,其中正高9人、副高55人,副高及以上占专任教师人数的42.1%,具有硕士学位者113人(博士9人),占专任教师人数的82.5%,另有以高校著名教授、省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兼职教师70多名。师范部现有班级56个,在校学生2697人。学校现有花朵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姑香苑幼儿园3所附属幼儿园。现有图书馆、演艺中心、演奏中心,拥有幼儿模拟教室、建构室、育婴师室、儿童生活馆等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13个,声乐教室、书法教室、美术教室等艺体类专业教室22个,琴房230间,拥有校外实践基地84个。
学校以建设专业性强、培养质量高的国内一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办学目标,以一线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开设了中、高级育婴师、营养配餐师等丰富多样的拓展课程。在连续七届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学校的获奖率、获奖总数、一等奖总数均列全省同类学校第一。首届免费男幼师生统考,总分第一、各单科成绩均第一。附属幼儿园以“让每朵花蕾都美丽绽放”为办园宗旨,让每个孩子“开心”、“开口”、“开窍”,“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十年创新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花朵课程”获江苏省首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使我校的招生与就业呈现出口畅、入口旺的可喜局面。我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分数线达四星级高中分数线,2018级学前教育专业高招生录取分数线超本二线。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居高,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省当年度平均对口就业率。
在完成中等师范向高等教育的转型后,苏州幼专以现代大学制度为引领,推进治校方式转变,有效建立与高校内部管理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与高校内涵建设相匹配的工作职能,不断探索与高校特色发展相融合的办学模式,扎实推进与高校意识形态相对标的思政工作,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的全国一流幼专而不断奋斗!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第六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拟招收170人,总计划数和分地区招生计划数以2019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 制:五年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按苏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九条 招生要求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面试合格。
面试内容:五官形体、语言表达、音乐、美术、舞蹈。
面试时间、地点:苏州大市生源为2019年5月11日到我校面试(具体见我校校园网)。苏州大市外生源,由各地教育考试院确定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统招生面试结果学校将在两周内在校园网公布,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号自行查询。面试合格者,按照生源地招生政策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条 录取批次及规则
录取批次:各市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苏州市为提前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中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苏州地区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相当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苏州以外地区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当地中考总分的80%。
学校将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核定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 学历文凭
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保证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减、免”等并用的助学措施。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项奖、助学金政策。
第六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2号 邮编:215131
联 系 人:张老师(18962116708)
学校网址:https://www.szys.net
电子邮箱:szyszjb@sina.com
招生咨询电话:0512-69395355 0512-69395356
招生投诉电话:0512-69395636 郁处长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