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4 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单独考试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单独考试招生信息服务,我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有关单独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学院全称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 13889,河南省招生代码 6188
第二章 学院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
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历史沿革
学院创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73年的办学历史,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河南省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
2002年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院办学实力
1、学院荣誉学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在林业生态环境工程系统和职教领域中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
近年来先后获得“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 等荣誉称号。
2、院部及专业设置学院现设有生态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旅游与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务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装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军事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13个院部,开设专科专业(方向)43个,其中在河南省“双高”(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院校建设与评定中,我院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电子商务5个专业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建设专业群。
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为河南省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省级教学示范专业。
3、学院基础设施校园占地34.7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2 亿元,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
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通讯营业大厅、校园超市、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等基础设施齐全,其中教室、学生公寓已全部安装空调。
学院图书馆面积1.6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期刊68.7万册。
学校有“河南省果园特种机器人”、“河南省古树名木复壮”、“河南省森林康养”“河南省林果资源高效利用”、“河南省林下经济工程”等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河南省林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2个;
河南省林业局林业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
拥有野生动物标本馆、洛阳市文化创意实训平台、洛阳市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实训平台、园林实训中心、汽车组装维修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训中心、旅游实训中心等实验实训科研平台,以及组织培养、财会模拟、网络安全、软件工程、动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电子商务、数控加工、电子电器技术应用、无人机应用等实验实训室93个。
教学用计算机2500余台,教学及实验设备总价值1.2亿元。
4、学院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其中河南省职教专家2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15人;
洛阳市劳动模范2人,洛阳市优秀教师13人,洛阳市青年科技专家1人,洛阳市优秀专家1人。
林业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近10年来,学校教师获国家专利104项,编制并发布林业行业标准5项、河南省地方标准18项,培育林木新品种3个。
承担国家省市重点教科研项目55项,其中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1项、国家林业与草原局948项目3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项。
教师主参编教材200余部,在各种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2000余篇。
近5年来,学院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创意河南艺术设计大赛、高等学校信息安全对抗大赛、云计算、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会计技能、财税技能、电子商务、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花艺、建筑工程识图等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荣获一、二等奖,许多同学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派人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职业教育考察和交流,每年邀请外国专家、教授来我院讲学或任教,从而极大地拓宽了学术研究范围,加强了与国内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章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章 填报志愿及考试
第一条 填报志愿已通过 2024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届时考生于2024年 3 月19 日 9 时至 3 月 21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院招生代码为 6188。
第二条 考试
1、考试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2、考试地点: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3、领取准考证:
所有考生在 2024 年 4 月 8 日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 3 科(满分 150 分)。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试内容:
职业取向,报考专业本人优势、未来规划、心理素质、人际关系、自我评价、本人才能展示(技能拔尖证书)、法制纪律等(满分 150 分)。
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 3 科等级成绩折算总和分数(满分 150 分),折算规则:
语文、数学、英语等级成绩 A、B、C、D 对应折算分数为 50、40、30、20,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150 分)。
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满分 150 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150 分)。
获奖证书在职业技能测试中占20分,获奖证书需要和专业相关,凭证书原件按证书的级别进行记分,分值记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记20 分。
②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0分,三等奖记5分。
③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考生记15分。
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申请人员需在3月22日18:00之前将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寄到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件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务处姚忠臣老师,联系电话:
13683868889。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 分),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 考院〔2023〕40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申请人员需在3月22日18:00之前将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寄到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件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务处姚忠臣老师,联系电话:
13683868889。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申请免试人员需在3月21日18:00之前将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寄到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件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刘冰老师,联系电话:
18638888357。
第九章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收费及录取原则
第一条 2024年学院有33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学制3年,招生计划1980人(我院不设置预留计划),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 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园林技术(韩国岭南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12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
住宿费八人间300元/年/生、六人间600元/年/生(无独立卫生间)及六人间800元/年/生(独立卫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各专业具体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为主。
考生身体条件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区分考生是否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情况下,按报考人数比例分类划定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专业顺序优先,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分别再以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以上成绩依然相同,有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再按照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退役士兵考生只要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即可直接录取;
园林技术(韩国岭南大学)中外合作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只录取志愿填报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填报的志愿中无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为无志愿,不调剂录取到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被录取到该专业的学生以后亦不准调到其他专业学习。
招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生录取后可通过学院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s://www.hnfvc.edu.cn)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和举办预科班等,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单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第十一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入学后,若对录取专业不满意,一学期后按《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二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相应学分,获得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三章 奖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二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 元。
第三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过学院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按照等级一等4300元;
二等3300元;
三等2300元。
第四条 学院按25%比例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学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期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期300元。
第五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含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还设立有困难学生救助基金,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救助,可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
第十四章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
0379—63963507/63508389
招生监督部门: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
0379-63965720
网址:
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
liujun7696@163.com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 2 号
邮编:
471002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