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时间: 2017-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23
收藏
我校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下:
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按各省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各省无综合分计算公式则我校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进行排序。
1、美术类及音乐学专业
专业成绩*700/专业满分+文化课成绩*300/文化课满分
2、广编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成绩*300/专业满分+文化课成绩*700/文化课满分
黄山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