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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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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17-8055559

官方网址:http://www.nstc.edu.cn/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2-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98 收藏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93)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院办、招就、学工、后勤等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信息保障组、宣传组、考生接待组、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我校救援技术和消防工程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我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要求。

1、身体素质要求

(1)身高:男性160厘米及以上,女性158厘米及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明显肥胖或明显瘦弱者,四肢活动能力受限、身体有畸形者影响跑步、攀登、跳跃的,不能报考。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但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合格。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无口吃,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11)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二)体能合格标准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网站(www.nstc.edu.cn),确认个人信息,选报专业,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24日至3月26日,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校高职单招准考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00

(二)考试地点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折算方法:文化考试按考生实得卷面成绩30%折算,文化考试折合分数满分为90分。技能综合测试按考生实得成绩的70%折算,技能综合测试折合分数满分为14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卷面成绩×30%+技能综合测试实得成绩×70%。

⒈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学院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

⒉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

(1)普通高中综合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命题,由我校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礼仪、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职业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命题,职业综合测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认知等综合能力。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普通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分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三)公示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校招生录取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就读我校相关专业。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三)新生到校报到后对原录取专业不满意,可申请调整专业,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同意,学院招办、教务、院领导审批。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招生办公室

电 话:0817-8055559、17781111686(曾老师)

监督电话:0817-8055556

咨 询QQ:3482008799

学院网址:www.nstc.edu.cn

学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西南大道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