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关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40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
学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30 |
2 |
公共事业管理 |
50 |
3 |
法学 |
50 |
4 |
护理学 |
30 |
5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50 |
6 |
市场营销 |
50 |
7 |
社会工作 |
50 |
8 |
康复物理治疗 |
30 |
9 |
康复作业治疗 |
30 |
10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30 |
合计 |
400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下载填写《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并点击下方网络报名端口报名。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如被录取, 上传的申请表最终提交版本,开学报到时需交回学校。高中及高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24:00。
(二)初审:在报名期内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审核结果预计于2023年6月19日在“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www.kmmu.edu.cn/zsb)公布。
(三)综合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将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在线远程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由各专业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录取。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培养及管理办法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特别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因医学相关专业学习特殊性,考生体检标准必须符合医学类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对色弱、色盲考生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照入学告知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到校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
六、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检处对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设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22981。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kmmu.edu.cn/zsb
E-mail:zsb@kmmu.edu.cn
电话:0871-65922740
传真:0871-659229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500
微信公众号: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