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招生章程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国家高等本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部标代码:10687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音乐表演(本科)和音乐学(本科)专业在云南认可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除此而外,音乐表演(本科)专业还认可由云南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音乐表演(本科)和音乐学(本科)专业在山东省和河南省认可其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和其他高等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认可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其余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6、报考英语和越南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试。
7、越南语专业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学生到越南学习,后三年在本校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第一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共计7500元(含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签证费、居留许可证费、从学校到越南一次往返交通费等)。出国护照签证由学校统一办理,出入境接送由学校负责组织。
8、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9、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七、收费标准:学费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八、在我校读书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或助学金,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还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九、校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3694008(兼传真)、369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