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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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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语言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85319401,029-85319500

官方网址:http://www.xisu.edu.cn/ http://zhaosheng.xisu.edu.cn/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17 收藏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现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是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院校、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和接收保送生资格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以及《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275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类名称

学科授予门类

招生人数

1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2

日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3

俄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4

德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5

翻译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10

6

汉语国际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

50

7

朝鲜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8

意大利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9

商务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10

10

法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10

11

西班牙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10

12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管理学

10

13

泰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25

 

二、报考条件

1.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收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2020、2021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考生只能申报一个招生专业。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1日12:00——5月17日12:00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考生可登录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isu.edu.cn,在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在“考生签字”栏签名,扫描成电子版连同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按顺序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文件名命名为“报考号+姓名”。

3.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申请-考核”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考生个人申请、校招生办审核资格、学院考核、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即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试纪律: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3.录取规则: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尚未完成且符合学科门类要求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五、学制与学历

1.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在校学习。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结业证书不可换发毕业证书),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发放。毕业证书上写实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写实注明“第二学士学位”。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标准:按照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参照相同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7.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六、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

2.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isu.edu.cn

邮箱:zsb@xisu.edu.cn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