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体育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一志愿)公示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和《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经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确定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一)考生应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及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在“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30分。考生专项成绩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达到相应的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
(三)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四)我校在遵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各项目报考情况及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确定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招生计划数,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我校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田径项目按径赛、田赛、全能,足球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排球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凡是发现在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拟录取一志愿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
备注:以上拟录取考生还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寄给我们。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并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290670
电子信箱:zsb@hnust.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