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湖南工商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足球、网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1999年开始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始建于1949年,设有14个教学院(部)、87个科研机构。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9万余人。
学校体育文化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是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球分会主席单位。足球队建队于1996年,二十多年来,湖南工商大学足球队成绩一直保持在湖南省高校前列,是湖南省高校传统足球强队。多次获得湖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大学生足球锦标赛冠、亚、季军。曾是湖南省唯一一支获得本科大学组冠军的学院球队;网球队成立于2017年,拥有男子、女子网球代表队,发展迅速。几年来,湖南工商大学网球队成绩一直保持在湖南省高校前列,在2020年湖南省大学生网球比赛中获得6金3银4铜,名列团体总分第一,是湖南省高校网球项目强队。
一、招生范围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项目与计划
分 配
项 目 | 计 划 | 总数 | |||
A类 (一级单考) | B类 (二本65%) | C类 (二本线) | |||
足球 (男子) | 守门员 | ≤1 | ≤1 | ≤2 | ≤11 |
前锋 | ≤1 | ||||
中场 | ≤3 | ||||
后卫 | ≤3 | ||||
足球 (女子) | 守门员 | ≤1 | ≤3 | ≤11 | |
前锋 | ≤2 | ≤1 | |||
中场 | ≤2 | ||||
后卫 | ≤2 | ||||
网球 | ≤1 | ≤6 | ≤19 | ≤26 | |
合 计 | ≤10 | ≤14 | ≤24 | ≤48 |
(注:1.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2.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实际招生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足球项目:
1、A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二名或全国(或国际)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二名或全国(或国际)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C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网球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特别提示:
足球项目:凡曾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甲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得报名。
四、相关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为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
(一)减免第一学年学费。
(二)在不跨科类前提下,可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专业选择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竞赛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优质就业单位。
五、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熟悉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3日-2021年2月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湖南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admi.hutb.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表。
2、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其他方式不一定能收到)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如有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竞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及姓名页)复印件;
(5)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打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复印件;
(7)报考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收(邮编:410205),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711017684,并备注: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3、网球项目:学校专业水平测试时间暂定为3月下旬或4月上旬,专业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足球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教育部统一安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今年调整为全国统一专项测试,故报考足球项目考生除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报名、邮寄资料外,还需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中完成专项测试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统一测试。
5、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于2021年3月1日在“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一)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项目按计划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普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
(二)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集中公示。公示和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
说明:
足球项目将根据国家专业统测成绩以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位置(前锋、中场、后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八、录取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足球项目考生参加国家统测),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二)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三)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并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对高考改革省份和合并批次省份,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足球项目录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731-88686693,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九、入校复查
(一)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二)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三)本简章由湖南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湖南工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6693
13873105475(曾老师)
18711017684(李老师)
湖南工商大学体育教研部
联系人:彭老师(足球)、李老师(网球)
联系电话:13574824424(彭老师)
18975833537(李老师)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胡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68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