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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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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8年录取规则答考生问

时间: 2018-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49 收藏

  【录取政策篇】

  1、武汉大学的调档比例?

  答:按照平时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一省一市的调档比例为1:1。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武汉大学给学生调剂专业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于分数达到我校提档分数但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分数且勾选“服从专业调剂”的同学,将在投放于该省的招生计划专业中未完成计划数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3、武汉大学在录取时是否承认政策性加分?普通类型与特殊批次是否都认可?

  答:均认可。在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与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武汉大学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武汉大学如何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

  答: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外语语言文学类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录取专业时没有专业级差。

  5、武汉大学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

  答: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取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招生简章为准。

  6、武汉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

  答: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7、武汉大学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

  答:在上海市,我校按专业组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即“3+3”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公布的《武汉大学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行录取。

  8、武汉大学在浙江省的录取规则?

  答:在浙江省,我校按专业进行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至填报并投档的专业。

  9、如何确定是否被武汉大学录取?

  答:考生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查询到录取结果:

  (1)考生可在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查询通道查询是否被武汉大学录取。

  (2)考生也可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查询。

  10、武汉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般在什么时间寄到?

  答:7月末我校会统一邮寄所有考生的录取通知书,8月初考生即可陆续收到精美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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