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本科专业61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8.77%(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33%)。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现将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拟招生总计划500人,专业设置如下:
学 院 | 专 业 | 学位授予 门类 | 学制 | 计划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新华都商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两年 | 50 | 5460 |
新华都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两年 | 50 | 546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两年 | 50 | 504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两年 | 50 | 5040 |
海洋学院 | 测绘工程 | 工学 | 两年 | 50 | 5460 |
新闻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文学 | 两年 | 50 | 5460 |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学 | 两年 | 50 | 9360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两年 | 50 | 5040 |
物理与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两年 | 50 | 5460 |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 | 工学 | 两年 | 50 | 5040 |
专业间计划将视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方法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册;
4.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法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10日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https://www.wjx.cn/jq/86001302.aspx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链接二维码
3.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
(1)免冠彩色证件照(文件大小20-40KB之间,JPG格式);
(2)闽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
(3)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身份证(正反两面);
(5)本科成绩单。
4、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mj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具体考核事宜。学生应对所提交证书的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形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三)录取办法
1.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学术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2.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
3.拟录取名单在闽江学院招生办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籍管理及培养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一)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艺术类重点学科本科专业936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
六、入学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时间及其他事宜参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 350108
联系电话: 0591—83761856
招生办网址:http:// 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