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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 2022-08-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26 收藏

鄂招办〔202211


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和省招委《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鄂招委〔2022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我办制定了《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录取时间和录取批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8日到8月20日,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4个批次;艺术类分艺术本科批(包括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和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技能高考分技能高考本科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详见附件1,各批次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详见附件2,各批次院校志愿结构说明详见附件3

二、投档办法
 

(一)基本规则

1.投档

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投档成绩达到批次线(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到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其中,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0%,梯度志愿和单设志愿按照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高校原则上不得以考生文化总分偏低或计划额满为由退出考生档案,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录取。

2.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3.院校专业组和服从专业调剂

省招办以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投档单位。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组是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的组合,招生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艺术本科A梯度志愿的招生高校,同一院校所有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根据自己的校考合格情况兼报不同艺术类别的专业。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的招生高校,按首选科目分别设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空军飞行员、海军飞行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理莫斯科大学等综合评价录取的高校志愿和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湖北省属师范院校的地方优师计划志愿。本科普通批单设志愿的招生高校,按首选科目分别设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梯度志愿和单设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可执行不同的再选科目要求。

“服从专业调剂”的含义是指服从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所包含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即:考生填报了某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后,就只能在这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包含的专业中进行调剂,不能跨院校专业组调剂专业。

(二)普通类投档

1.普通类按首选物理、首选历史分开投档,执行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2.投档排序成绩是考生的文化成绩,即高考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普通类各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为100%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的单设志愿按照高校调档要求的比例或分数投档,默认为线上全投。

4.各批次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系统”http://jhpt.hubzs.com.cn以下简称“交互系统”),查看公告和模拟投档信息。

    5.高校的追加计划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到位。投档后追加计划未完成或因退出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后未完成的,可以参加征集志愿,也可以调出。

6.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后高校退出考生的计划差额不再按原有生源补充投档,与未完成的计划一起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在批次线上按考生成绩及征集志愿顺序投档。

7.强基计划

各招生高校7月10日前调入计划,办理网上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8.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本科普通批单设志愿栏。录取时间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之后普通批平行志愿正式投档之前。省招办进行单设志愿投档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章程对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并调入预留计划,办理网上录取手续。院校在录取中须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类型区分此类考生。

9.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

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入围考生,以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身份填报志愿,须与入围高校一致,在本科普通批单设志愿栏填报志愿。只有经过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项目、合格名单和录取标准录取,并调入预留计划,以便办理网上录取手续。院校在录取中须用“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类型区分此类考生。

10.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与相应高校其他院校专业组计划一起公布,一起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

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单独集中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只投档填报了相应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且具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档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比例为100%录取执行普通类本科线,平行志愿投档后,线上生源不足时,降分征集志愿。

同时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其他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投档。

11.优师计划

部属师范大学招收的国家优师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湖北省属师范院校招收的地方优师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投档之前录取。省招办将填报了地方优师计划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招生高校组织考生签订协议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投档后,省招办报考地方优师计划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退档考生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录取考生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12.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定向就业计划

安排在本科普通批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以高校同批次其它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组(不含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和定向就业计划)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为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投档控制线,与高校同批次其它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100%。其中,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按对应首选科目可降到最低投档线下2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对应首选科目可降到最低投档线下80分民族班按对应首选科目可降到最低投档线下40分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按对应首选科目可降到最低投档线下40

定向就业计划和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民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宜昌市的长阳县和五峰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户籍在少数民族乡镇、办理了优录证明且在少数民族乡镇所在县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安排在本科普通批的边防子女预科班,其生源范围、投档控制线等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教育部2022年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3.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中南民族大学等民族校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招生计划专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对象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不能低于高校所在批次线。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生源不足,经招生院校同意,可以转为面向全省考生计划。

14.省属高校面向当地招生

面向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拟投档时,若本科线上面向当地考生计划生源不足,转为面向全省考生招生计划。

15.本科校生源不足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民办高校和独立有效生源不足,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可以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

16.军队院校

根据要求,2022年军队院校录取执行普通类本科特殊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称“本科特殊招生线”),按高校对专业的选科要求、考生体检标准要求的合格种类和性别三要素设置院校专业组,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合格生源中录取投档比例100%。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军队院校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简称军检)由省军区统一组织,执行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军委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

17.公安、消防院校(专业)

根据要求,2022年公安院校录取执行普通类本科线、消防院校录取执行本科特殊招生线,只投档录取参检合格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比例100%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18.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

7月5日前,省招办将生源信息提供给学校,高校按本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文化成绩投档线和投档比例申请,于7月10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审核备案,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招办在普通类本科线上按高校提交的调档要求投档(实行综合评价的高校,按合格名单投档),由高校按本校录取规则录取。这几所高校的投档线与本科提前批其他高校平行志愿投档线一起向社会公布。

19.军队飞行学员

报考空军和海军飞行学员的考生应将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的单设志愿栏。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执行招生校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0.本科提前批的航海类

可以根据校的要求设定身体条件限制进行投档。航海类院校专业组在模拟投档时若本科线上生源不足,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时可根据校申请在本科线下20分设置最低投档控制线。

21.定向培养军士(原直招士官

定向培养军士录取执行招生高校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只能录取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考生。

22.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

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的普通类计划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最低投档控制线为本科线下10分;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的体育类计划安排在体育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体育本科批文化成绩分数线下1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为体育高职高专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

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按对应的联办本科校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只投档录取填报了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艺术类投档

1.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艺术类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按规定规则进行折算后的总分。各专业类别的投档成绩构成是: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2.艺术本科A录取

梯度志愿模块。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按高校确定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一、二、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各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在录取过程中临时改变录取规则。追加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

平行志愿模块。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类、舞蹈学类、表演专业类、服装表演等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100%。投档时先投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再投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追加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到位,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或追加计划参与征集志愿。

3.艺术本科B和艺术高职高专批录取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学类、表演类、服装表演类等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100%艺术本科B平行志愿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前投档;艺术高职高专批在普通类高职高专提前批后投档。追加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到位,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或追加计划参与征集志愿。

4.教育部批准对艺术类专业进行自划线的校(院校专业组和专业)

省招办于7月3日前将高校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及有关成绩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于7月10日前将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高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在湖北的招生计划数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在鄂招生计划应通过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调整到湖北省。若在规定时间没有收到高校提供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在鄂招生计划,省招办将视同高校不录取我省第一志愿考生,并按考生后续志愿安排投档,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和解决。

自划线的高校在确定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后,要通过高校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规则、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四)体育类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体育本科批平行志愿在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后投档,体育高职高专批在艺术高职高专批后投档。

育本科批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武汉体育学院的“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省招办于7月3日前将填报了“武体特优”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由学校依体育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划定文化成绩和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分数线,于7月9日之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按高校确定的分数线投档,高校按对外公布的规则录取高校要及时公示录取标准和录取考生名单。

(五)技能高考投档

技能高考本科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高专统一划一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专业类别划线。招生计划按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财经类、汽修类、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按考生技能考试类别和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成绩为:(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10-6技能高考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技能高考考生投档后不得跨院校专业组调剂录取。

三、计划调整
 
高校招生计划调整按照教育部要求,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录取期间,高校须在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中向省招办及时增补单独考试录取考生所需招生计划,包括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职教师资、少年班、二学位、高职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
 
高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追加计划,必须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到位,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之后追加的计划不再补投平行志愿生源,院校追加的计划可以参加征集志愿。
 
四、注意事项
 

1.院校在录取开始前,使用USB Key密钥登录教育部授权的全国网上录取安全配置中心,下载院校端应用系统用户名口令、用于配置安全客户端的注册表文件、服务器配置信息文件。

2.录取期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类别,可在正式投档前通过“交互系统”查看模拟投档统计信息。请各校妥善保管系统和平台的用户和密码,严格保密,防止遗失和泄露严禁转借他人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产生的问题,由各高校负责。

3.高校应按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须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姓名、高考报名号、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和报到注册时间等,加盖录取学校校章,校长签发,不得夹带与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有关要求,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确保通知书的发放安全、规范、及时、准确。省内各校招生部门于7月2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的随寄清单、合作邮寄单位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省招办。


附件:1.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及时间

安排

2.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3.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志愿结构

说明



 


附件1


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

 

 

 

强基计划

具备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本科高校

7月8日-7月11日

本科提前批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部属师范大学招收的国家优师计划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7月12日-7月18日

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空军飞行员、海军飞行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理莫斯科大学等综合评价录取的高校志愿和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湖北省属师范院校招收的地方优师计划的高校志愿

7月10日

艺术本科A

包括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7月10日-7月18日

艺术本科B

包括艺术本科A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7月18日-7月30日

体育本科批

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7月10日-7月 18日

单设志愿栏用于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武汉体育学院“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

7月9日

本科普通批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7月18日-8月3日

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7月19日

技能高考本科

招收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7月26日-8月3日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招收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3日-8月9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

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和经同意的其他高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

8月3日-8月9日

艺术高职高专批

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8月3日-8月9日

体育高职高专批

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8月3日-8月9日

高职高专普通批

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

8月12日-8月20日


 


附件2


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批次

录取进程

时间安排

强基计划

4天

7月8日-7月 11日


高校通过批件投档提交录取名单

7月8日

省招办进行强基计划投档

7月9日

强基计划高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 10日-7月11 日

高校调整强基计划的录取计划

省招办录检审核强基计划高校阅档情况

艺术本科A

平行志愿9天

7月10日-7月 18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7月10日

高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11日-7月12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13日上午

高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3日下午-7月14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高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15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15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16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7月17日

征集志愿高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8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艺术本科A

梯度志愿
9天

7月10日-7月 18日

省招办进行一志愿投档

7月10日上午

高校下载、阅档、上载一志愿考生档案

7月10日下午-7月12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一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13日

省招办进行二志愿投档

7月13日上午

高校下载、阅档、上载二志愿考生档案

7月13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二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14日

省招办进行三志愿投档

7月14日上午

高校下载、阅档、上载三志愿考生档案

7月14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三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15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16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7月17日

征集志愿高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8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艺术本科B

13天

7月18日-7月 30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7月18日下午

高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19日-7月20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21日

高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7月22日-7月25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高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26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26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7月27日-7月28日上午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7月28日下午

高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7月29日-7月30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艺术高职高专

7天

8月3日-8月 9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8月3日上午

高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8月3日下午-8月4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8月5日上午

高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5日下午-8月6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高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8月7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公告

8月7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8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9日上午

高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9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高校阅档情况

体育本科批

10天

7月9日-7月 18日

省招办进行单设志愿模块(武体特优)投档

7月9日上午

校阅档武体特优考生

7月9日下午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7月10日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11日-7月12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13日上午

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3日下午-7月14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15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15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16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7月17日

征集志愿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8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体育高职高专

7天

8月3日-8月 9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8月3日上午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8月3日下午-8月4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8月5日上午

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5日下午-8月6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8月7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8月7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8月8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9日上午

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9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技能高考

本科

9天

7月26日-8月 3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7月26日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27日-7月28日上午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28下午

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7月29日-7月30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31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31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1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2日

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3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技能高考

高职高专

7天

8月3日-8月 9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8月3日上午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8月3日下午-8月4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8月5日上午

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5日下午-8月6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8月7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8月7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8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9日上午

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9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本科提前批

9天

7月10日-7月 18日

省招办进行单设志愿模块投档

7月10日上午

单设志愿模块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0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单设志愿模块校阅档情况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7月12日上午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12日下午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13日上午

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3日下午-7月14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15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7月15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16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7月17日

征集志愿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8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本科普通批

17天

7月18日-8月 3日

省招办进行模拟投档

7月18日下午

省招办进行单设志愿模块投档

7月19日上午

单设志愿模块校下载、阅档、上载

7月19日

省招办录检单设志愿模块校阅档情况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7月19日-7月20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7月21日

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7月22日-7月25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平行志愿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7月26日

省招办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公告

7月26日上午

考生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

7月27日-7月28日上午

省招办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28日

校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7月29日-7月30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第一次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省招办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告

7月31日上午

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

8月1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8月2日

校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3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第二次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高职高专

提前批

7天

8月3日-8月 9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8月3日上午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8月3日下午-8月4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8月5日上午

校对平行志愿投档进行下载、阅档、上载

8月5日下午-8月6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8月7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8月7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8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9日上午

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9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

高职高专

普通批

9天

8月12日-8月 20日

省招办处理平行志愿数据

8月12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8月13日上午

校查询模拟投档结果、调整计划

8月13日下午-8月14日

省招办进行平行志愿正式投档

8月15日

校进行平行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16日-8月17日

省招办录检审核校阅档情况

考生查询录取状态

8月18日

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公告

8月18日上午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8月19日8:00-17:00

省招办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8月20日上午

校进行征集志愿下载、阅档、上载

8月20日下午

省招办录检审核征集志愿校阅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