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2.于2024年4月1日—3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在线申请资格审核且审核通过。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
详见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招生计划。
有意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于2024年4月19日(首轮志愿)、4月29日(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根据免试招生计划和专业填报。
三、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首轮志愿考生需在2024年4月22日17:00前、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需在5月6日17:00点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包,以“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邮箱(各专业所在学院邮箱见附件)。
1.在校和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考生如未提供本材料视为没有);
2.专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3.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件。
四、综合考查及录取办法
(一)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学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二)若某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我校该专业免试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综合考查,全额录取。
若某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我校该专业免试招生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位次排序原则如下:专科期间成绩单中所有科目平均分、在校期间最高奖项、服役期间最高奖项、服役年限。
(三)按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进行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采用线下笔试的方式,考查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
考查科目: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考查科目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评论 |
050301 | 新闻学 | 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 |
050303 | 广告学 | 广告策划与创意 |
030101K | 法学 | 民法学、刑法学 |
030302 | 社会工作 |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设计基础 |
080207 | 车辆工程 | 汽车构造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学前心理学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知识综合 |
090301 | 动物科学 | 动物生理学 |
090401 | 动物医学 | 动物微生物与免疫、动物解剖学 |
090502 | 园林 | 植物学 |
090102 | 园艺 | 植物生理学 |
020302 | 金融工程 | 西方经济学、货币金融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市场营销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基础会计、经济法 |
071002 | 生物技术 | 普通生物学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化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工程材料 |
050262 | 商务英语 | 综合英语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语言学、中国文学 |
120602 | 物流工程 | 物流学概论 |
120801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概论 |
120601 | 物流管理 | 物流学概论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大学计算思维、计算机科学导论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电路原理 |
100701 | 药学 | 分析化学 |
100801 | 中药学 | 分析化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电气知识综合 |
考查时间:
2024年4月23日上午9:30-11:00(首轮志愿考生)
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00(征集志愿考生)
考查地点:
临沂大学校本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具体考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上午9:00—4月22日下午17:00,打印方式另行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考查(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查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查。
2.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禁止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查。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有通讯、联网、照相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若开考后发现携带上述设备者,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4.考生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填写个人信息,其他区域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否则按作弊处理。
5.考生需持身份证和准考证从学校东1门或南1门入校。
6.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测试相关资料。
7.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查成绩和录取资格。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39-725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