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1、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各项目最低资格标准(田径项目最低资格标准见上述表格,足球、健美操项目最低资格线60分),我校按照需求,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需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我校将根据培养要求及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成绩合格分数线。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需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该类考生必须填写《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附件5)1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我校,考生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其它签订协议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
(1)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
(2)其它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